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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中山这些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限延长!下月起实施!

中山日报 2020-09-23

中山车主注意!

六类属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费

下月起将执行新标准!


日报君从市发展改革局获悉,《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告》(以下简称《政府指导价》)(中发改价控〔2018〕316号)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新规主要调整包括

P

优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结构

1.对临时停车的计费单位由以次、天为主调整为以小时、半小时为主,降低短时停车费用,停放时间越长缴费越多。


2.按照繁忙时段高于非繁忙时段的原则,繁忙时段收费标准高于非繁忙时段收费标准。


3.延长部分停车免费时限,不设最低收费标准,对短期停放车主优惠,加快周转率。



对装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汽车实行停车收费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考虑到部分停车设施的实际原因,仍保留按次计费的标准。



紫马岭公园南门停车场。  资料图片   记者  夏升权  摄


具体调整如下


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收费时间原来的8:30-22:30时调整为7:00-22:00时,其他时间免费。


2.提高了停放3小时后的收费标准,以一类路段为例,3小时后每半小时从2.50元提高到4元,24小时限价40元。


3.增加了二类、三类路段的月票标准,分别为250元、200元/每月.辆。


4.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八折优惠


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收费标准


1.延长免费停车时限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2.按时计费的,每半小时为一计费单位,小车每半小时1.50元,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摩托车每次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收费1.00元。大车和按次计费的,也相应调整了收费标准。


3.增加月租车位收费标准。


4.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八折优惠。


5.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延长免费停车时限从15分钟延长至1小时


2.分繁忙时段和非繁忙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以进入时间为准,每半小时为一计费单位,以此类推,跨时段的,按较高收费标准时段计费。小车繁忙时段每半小时1.00元,非繁忙时段每半小时0.50元,24小时限价20元。摩托车每次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收费1.00元。也相应调整了大车收费标准。


3.增加月租车位收费标准,但繁忙时段不设月租。


4.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八折优惠。


5.服务对象继续实行免费政策。对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救灾抢险车辆、就诊病人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病人离院时,凭当日门诊结账发票、就诊证明免当日一辆小车一次停放服务费;住院病人可办理住院停车卡或凭住院证明免收住院期间一辆小车停放服务费。


6.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务收费标准


城轨中山北站停车场。  资料图片  记者 缪晓剑  摄


1.延长免费停车时限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2.按时计费的,每小时为一计费单位,小车每小时1元,12小时限价10元,24小时限价20元。摩托车每次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收费1.00元。也相应调整了大车收费标准。


3.增加月租车位收费标准。


4.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八折优惠。


5.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学校、政府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延长免费停车时限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2.按时计费的,分繁忙时段和非繁忙时段实行不同收费标准。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以进入时间为准,每小时为一计费单位,以此类推,跨时段的,按较高收费标准时段计费。小车繁忙时间每小时1.50元,非繁忙时段每小时1.00元。摩托车每次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收费1.00元。也相应调整了大车和按次计费标准。按次计费的,24小时内若跨时段停放的,只能按较高收费标准收一次费,不能两个收费标准累加。


3.因工作性质不同,单位配套停车设施繁忙时段与非繁忙时段若有不同的,可经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不同的繁忙时段和非繁忙时段。


4.增加月租车位收费标准,但繁忙时段不设月租。


5.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八折优惠。


6.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旅游景点和市、镇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资料图片    记者 缪晓剑  摄


1.延长免费停车时限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2.按时计费的,每半小时为一计费单位,小车每半小时1.00元,12小时限价15元,24小时限价30元。摩托车每次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收费1.00元。大车和按次计费的,也相应调整了收费标准。


3.增加月租车位收费标准。


4.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八折优惠


5.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小车车位数对应标准计费。


提醒大家: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将商业、娱乐场所、宾馆酒店、住宅小区等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放开由市场调,不属于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范畴。



文/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陈振耀

图/中山日报资料库

编辑:曾淑花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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